|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的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盐业法规、规章和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落实国家储备制度;研究提出改革和完善盐业管理的建议和措施;依照有关规定,对全市食盐生产、销售、调拨等专营工作实行管理,维护食盐生产、运销秩序,确保合格碘盐供应;组织实施全市盐业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走私盐等活动和组织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和运输准运证工作;负责生猪屠宰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按规定对酒类专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盐业办主任:蔡方培
副科长:李直
科员:梁伟霞
联系电话:3314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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