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年审程序
一、项目名称:办理《燃料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年审。
二、受理科室:电力与资源科。
三、申报条件:申报年审必须是取得我局核发的《燃料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经营业绩良好,依法经营,按章纳税,有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需报材料:
1、填写《燃料油批发经营企业年审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
3、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和一般纳税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经营业绩的证明文件和纳税总额证明文件。
5、上一年度的经营总结报告。
五、受理程序:
1、由我局根据工作安排向企业发出年审通知。
2、需年审的企业按时到我局领取《燃料油批发经营企业年审登记表》,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
3、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需报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件缩放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连同《燃料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交我局。同时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进行核对。
4、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后,对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审核。
5、由调查审核人员初审后,送分管领导审批。
六、办理时限:我局收到企业的年审资料后,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的年审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依法经营,符合条件的企业保留其经营权。
联系电话:3338364。联系人:余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