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批发企业年审须知
一、项目名称:办理《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年审。
二、受理科室:电力与资源科。
三、申报条件:已领取国家经贸委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内部供应批发经营企业。
四、需报材料:
1、企业填写《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审申请表》或《成品油内部供应批发企业经营资格年审申请表》。
2、国家经贸委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内部供应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国税、地税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复印件或有关证明。
5、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合格证复印件。
6、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7、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
9、油库的4R彩照。
五、受理程序:1、年审企业必须把提供的资料按A4纸的规格依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连同有关资料原件一齐送我局电力与资源科。
2、企业按规定提供资料后,我局正式受理,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符合条件的报省经贸委年审。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报省经贸委取消经营资格。
六、办理时限:按省经贸委统一安排的时间实施。
联系电话:3338364 联系人:杨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