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根据国家、省的产业政策指导企业新建、扩建、改建

二、受理科室:行业规划科

三、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省的产业政策的新建、扩建、改建等企业

需报材料:

新建、扩建、改建等企业的工商登记、厂房地址、布局、生产计划等基本情况和资料

四、受理程序:

1、受理: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无误后,给以受理。

2、审查、核准: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包括查看场地和有关申报条件是否属实),经办人加具审查意见。

3、上报审批:经办人对申请企业的有关申报材料审查核准后,报科长审阅后报主管副局长审批,出具有关符合产业政策、可新建、扩建、改建的证明材料供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或年审等有关手续。

五、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