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审核项目办理指南

 

一、  项目名称:湛江市工商企业外商、国内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办理程序

二、  受理科室:市经贸局投资与规划科

三、  申报条件:总投资在3000万人民币以内或利用外资技改3000万美元以内的项目,由经贸局投资与规划科审批,下达计划,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管理监督和竣工验收;对于总投资超过3000万人民币或利用外资技改超过3000万美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由投资与规划科审查合格后推荐、转报省经贸委审批。

四、  凡需要我局审批的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在50万人民币以上(不含有配套流动资金),土建投资不超过总投资20%的项目,应到经贸局投资规划科申报立项。

四、需报材料:

第一步:企业到投资与规划科领取技改项目建议书

第二步:企业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到投资与规划科正式申报。

1、技改项目申请报告一份;

2、技改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

3、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三份。

4、企业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一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6、已落实的项目资本金证明文件

五、  受理程序:

第一步:投资与规划科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包括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企业现状和项目改造的目标是否可行合理,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市场预测与投资风险评估,项目投资预算筹资安排和财务分析,采用技术、设备、工艺的水平和特点,原材料、能源动力和其它配套项目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评估,合格的项目下达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第二步:投资与规划科根据全市当年技改信贷规模和支持技改资金情况,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对已下达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择优分批下达湛江市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六、办理时限:五个工作日以内